LIVIA · INFORMATION
LIVIA服務使用條款
本條款適用於網站、專區及相關聯絡服務。個別租賃的住所、金額、期間等依已合意的租賃契約,強行法規優先適用。
帳戶與契約
- 第1條 當事人
- 住客的出租人是合同会社LIVIA。物件所有者先將住所出租給LIVIA,LIVIA再以自身名義與住客簽訂定期建物轉租契約。所有者是上游借上契約的出租人,不是住客租約的當事人。兩份契約均採當事人直接簽約,LIVIA不在其中擔任第三方仲介或代理。
- 第2條 帳戶管理
- 提供真實且最新的姓名、聯絡資料與使用目的。不得轉讓帳戶或冒用他人;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法人授權時,締約前確認。電子郵件變更後須再確認。疑似被盜用時請立即聯絡,LIVIA得在必要範圍限制操作並說明。
- 第3條 契約成立
- 送出申請本身不代表契約成立或付款完成。契約須經事前說明、雙方合意與簽署等規定程序後成立。先完成所有者與LIVIA的借上契約、轉租承諾及所需事前說明;住客端另由LIVIA以貸主身分取得電子交付承諾,交付獨立的定期租賃事前說明,再與住客簽署並交付轉租契約。簽約、入金核對與鑰匙交付是不同步驟。
- 第4條 費用
- 契約期間為30晚以上,可按1日為單位選擇。整段契約期間租金預付,另列一次退房清潔費、水電瓦斯與Wi-Fi固定費及可返還保證金。各住所的正式金額、付款期限及方式在個別報價與契約中確認。送出申請本身不會扣款。
居住與手續
- 第5條 入住與返還
- 入住自契約開始日日本時間08:00起。完成契約、必要的身分確認、入金核對與鑰匙準備後,於當日08:00起以電子郵件通知本人登入會員專區,確認4位數鑰匙盒密碼。密碼本身不寫入公開頁面或郵件。每次更換住客均更新密碼,記錄交付、歸還與失效。不得分享密碼、擅自複製鑰匙或移動鑰匙盒;遺失或故障請聯絡LIVIA。
- 退房期限
- 請依指定交還方式,於契約退房日日本時間20:00前搬離私人物品、歸還鑰匙並交還房屋。請依會員專區標示為必填的室內、浴室、廚房、入口與室內走廊、已歸還鑰匙等拍攝項目,拍攝可清楚確認整體狀況與還鍵位置的照片,並提交退房報告。沒有獨立走廊時,拍攝入口通往室內的通道。退房前請自行依物件的垃圾規則處理所有垃圾與私人物品,不可留下任何垃圾袋,包括入口玄關、室內走廊、陽台與公共區域。僅限本次向LIVIA購入的新品寢具・毛巾組,可選擇帶走或留在室內,由LIVIA免費處理;不得放置於走廊或公共區域。指定照片、還鍵、物品搬離與退房報告未全部完成前,畫面上的退房手續仍未完成。若因裝置、網路等情況無法提交,請儘速聯絡LIVIA,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替代方式確認。法律上有效終止後,因承租人可歸責事由造成實際交還遲延時,可能依已簽署條款產生交還遲延損害金。不得僅因缺照片或等待LIVIA確認,就產生或延長實際交還後的追加租金、損害金,或暫停返還無爭議的保證金。
- 延住的成立
- 定期租賃不會自動續約。延住須先確認可出租權限、空房、新條件,完成必要說明、雙方新契約與簽署、付款核對,再通知延住確定。申請延住、暫時預約或付款本身不代表延住已確定。已成立再契約的效力,不會僅因待核對付款而被否定;繳交遲延損害金也不代表取得延住許可。
- 最晚退房日
- 新預約與日期變更的退房日,以申請當天日本時間起2年後為上限。物件出租權限、既有預約與不可入住日可能縮短可選期間。延住亦須確認空房、費用並完成必要契約,不會自動延長。
- 交還遲延損害金
- 本條款所約定的交還遲延損害金,為法律上可向承租人主張契約終止後,因承租人可歸責事由而延遲交還房屋的預定損害賠償。算式為「適用的已簽署契約之折扣後全期約定租金(含約定追加住戶租金)÷該契約實際日數×2×實際超過秒數÷86,400」。租金基礎不含清潔費、契約事務手續費、系統使用費與管理費(舊契約的服務費)、保證金或水電Wi-Fi;僅於總額最後捨去不足1日圓部分,不將短時間進位為整日。例如平均日租8,000日圓,超過3小時為2,000日圓。有效的連續再契約,以最後適用契約的約定租金與日數為準。
- 適用與原契約
- 須先確認有效契約終止與實際占有終止、鑰匙歸還等證據。單憑還鍵或提交退房報告,不能斷定已交還;但缺照片、LIVIA檢查或清潔待辦本身也不延長損害金期間。期間滿一年時,依借地借家法第38條第6項核對屆滿前一年至六個月的通知;遲到的有效通知須核對到達後六個曆月。通知或事前說明不足、已成立的再契約、LIVIA原因、法定權利、免除或其他法律效力不明時,不僅憑畫面結束日期套用2倍。本條款僅適用於締約前揭示並簽署的新版本,不追溯加入舊契約,也不因入住規則確認而新增。違反消費者契約法等或於個別情況不相當的部分不適用。
- 不重複計費
- 本損害金已涵蓋同一交還遲延造成的使用收益損失、後續住客的取消或住宿補償、通常協商催告及明渡程序相關損失,不再疊加同一期間租金或同一原因的實費、違約金。實際損壞房屋等不同損害,須另示責任與證據,排除重複計算。另列計算法院依法命定的訴訟或執行費用時,也須扣除已回收的同一費用。
- 通知與合法交還
- LIVIA核對事實後,通知返還要求、計算與證據,受理詢問及異議;未回覆不視為同意,爭議金額另行處理。拒不交還時,依法透過協商、裁判及執行官的程序處理,不擅自換鎖、停止水電、闖入、搬走或處分物品以強迫退房。生命、身體或財產的急迫危險,另依法採最小必要措施。
- 第6條 使用規則
- 遵守契約所列人數、居住用途及建築物規約。禁止未經同意轉租、違法活動及嚴重妨礙鄰居的行為。吸菸、寵物及設備使用限制依締約前提示的個別條件。不得單憑網站更新追加已成立契約的限制。
- 第7條 修繕與損傷
- 一般使用的耗損與自然老化不向承租人求償。故意、過失或違反約定使用所造成的損害,須比對入住前後照片、原因、受損範圍、使用年限、修復必要性及估價/發票。特殊清潔須列出超出標準清潔的具體工作,不重複計費,也不自動按全新品價格求償。
- 第8條 解約
- 居住用途、面積未滿200㎡,且因調職、療養、照顧親屬等不可避免情事而無法繼續作為生活本據的定期租賃,符合借地借家法第38條條件時,得於提出解約通知後1個月終止。契約條款不限制這項法定權利;「1個月」不是固定30日。
- 日期變更期限
- 締約前的日期變更,先免費撤回原申請,再確認新報價。締約後、入住前的一般日期變更,須於變更前與變更後開始日中較早日期的7日前提出(日本時間)。更近的日期須個別協議。開始日後不能回溯變更開始日,只能申請未來的結束日變更、中途解約或另行再契約。這項期限不限制法定解約權。
- 期間縮短與最低租金
- 於入住前日期變更,依事前明示並同意的新版條件合意縮短期間時,租金原則至少按30日計;不足30日也不按實際入住日數減至30日租金以下。以契約保存的全期折扣後租金(含追加人數租金)除以原契約日數所得的平均日額,按變更後日數與30日中較長者計算,最後才捨去未滿1日圓部分,不超過原契約全期租金。不得追溯取消長住折扣。清潔費、契約事務手續費、系統使用費與管理費(舊契約的服務費)、水電與Wi-Fi及保證金分開計算,水電與Wi-Fi只按實際提供期間。入住後的一般提前退房不適用此減額計算,仍維持原契約全期租金。法定解約、LIVIA原因或依法應減免時優先,不以最低租金規避取消費上限,也不對同一期間重複加收取消費或預告不足額。舊契約不自動追加此條件。
- 未滿30日的例外確認
- 變更至未滿30日不作為一般短期預約受理。僅在LIVIA確認不得已的正當事情及物件所在地的合法處理依據,記錄理由並個別合意後例外辦理。支付30日租金不代表短期利用自動獲准。這項確認不限制法律保障的解約通知或權利。
- 變更合意
- 申請本身不確保新日期,也不解除原契約。LIVIA確認空房、所有者使用與點檢等不可預約日、上游租約期限及工作安排,提示變更前後日期、費用與差額。入住前的日期變更,另行交付說明及新契約;開始日後同一房屋、同一承租人的提前返還安排,可用列明返還日與費用的合意書辦理,一般提前退房不變更原契約全期租金。雙方完成所需確認、簽署與精算條件後才反映,原已簽署文件不覆寫。法定解約通知的效力不以此合意程序完成為條件。
- 提前退房的租金與退款
- 開始日後、入住者因個人安排提早實際退房時,原契約已同意的全期租金維持不變,不因縮短至未滿30日而退還租金,也不依提早退房日按比例退還。一般退房精算中,僅就實際返還房屋及鑰匙確認後不再提供的定額水電與Wi-Fi,按契約日額與未提供日數列入退款;申告或報價時僅為預估,未返還前不提前退款。保證金餘額另依保證金規則返還,不重複計收清潔費、契約事務手續費、系統使用費與管理費(舊契約的服務費)或預告不足額。法定解約、舊契約已同意的解約權、LIVIA原因及依法減免優先;依法應退還的款項不受此一般規則限制。
- 未提供水電費的計算
- 提前退房的定額水電與Wi-Fi,於確認實際返還房屋及鑰匙後,以日本日期計算提供日數:實際返還日減契約開始日,返還當日不計,至少計1日,不超過已預付的契約日數。未提供部分為原預付額減約定日額乘提供日數,退款上限為原預付額。例:原60日、每日800日圓,已預付48,000日圓;10月1日開始、10月21日實際返還,計20日16,000日圓,未提供部分32,000日圓於最終精算退款。一般提前退房的原全期租金不變;保證金另行精算。
- 解約通知與實際返還
- 提前退房申告與法律或已同意契約所保障的中途解約通知分開記錄。通知以收到時間為準,法定通知不以LIVIA批准為成立條件。法定或已同意的1個曆月預告不是固定30日,最遲至原契約結束日。實際返還日、法律上的契約結束日及費用依據分開管理。精算爭議不延後有效通知,也不以新規則剝奪舊契約的解約權。
- 變更與退房的精算
- 變更、提前退房、中途解約或取消的明細,分開列出租金、取消或預告不足額、已提供與未提供費用、可返還保證金、已收款、已退及退款中的金額。同一項費用不重複計收;有差額時先說明並取得必要合意,申請不會自動扣卡。退款原則退至原付款卡;不可行時另行確認本人名義帳戶等方式。入住前取消或日期變更確定後14日內安排無爭議款項退款。一般提前退房的未提供定額水電與Wi-Fi,於實際返還房屋及鑰匙後納入最終精算,不在返還前退款;與保證金餘額均原則於返還後14日內安排退款。退款手配、付款機構受理與實際入帳分開顯示。法令規定的退款義務優先。
- 第9條 保證金
- 在退房後14日內,LIVIA將辦理無爭議保證金餘額的退款。結算後,保證金的應退金額原則上退回原付款信用卡。只有自願選擇的住客,才改以Amazon.co.jp禮品卡收取。禮品卡可於Amazon.co.jp購買適用商品等,不能兌換現金或提領至銀行。儲存選擇不代表已完成退款。若信用卡退款無法完成,LIVIA會另行說明銀行匯款等方式。退款金額及費用會事先說明,不會擅自扣除未經同意的匯款手續費。爭議部分與無爭議餘額分開處理。退款手配日與銀行或發卡機構的入帳日不同。
服務管理與責任
- 第10條 中斷、責任與爭議
- 維護、事故或安全問題可能限制部分功能。LIVIA將在可能範圍通知,並提供替代聯絡方式。不得將系統中斷當成已收到通知或已完成付款。各方依法律及契約負責;不全面免除LIVIA的責任、不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,也不剝奪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。
- 第11條 法律與語言
- 依日本法處理,法院管轄依法律規定。日文、英文、繁體中文用於協助理解。個別契約的正文及翻譯效力須於締約前明示;語言差異不會使法律保障失效。不明處可於簽署前詢問。
- 第12條 改訂
- 修訂日:2026年10月13日。契約條件以締約前出示並同意的版本為準;不會僅因網站更新而追溯變更已成立的契約。重大變更將於網站及必要的個別通知中說明。
個別住所、價格與契約條件請於申請前確認;本頁更新不會追溯變更已合意的契約。